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焦高人社许准字〔2024〕016号
申请人(公司名称):焦作市华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地址(住址):焦作市示范区山阳路理工帝湖湾小区5443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刘海英
你公司于2024年10月12日向本机关提出的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申请(受理号:410871010241012Z000001),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公司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豫劳派41087124004),有效期叁年(2024年11月30日至2027年11月29日)。
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和本人身份证件(或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