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担保贷款 解读

2024-04-18 15:05:43 268
创业担保贷款,是由政府出资设立创业担保基金,为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体经营者或小微企业提供担保,由经办合作银行发放贷款,财政部门予以贴息的专项贴息贷款。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诚实守信,自主创业时不在企事业单位就业的全县各类创业人员和符合申请条件的小微企业,都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一、创业担保贷款种类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创业担保贷款分财政贴息创业担保贷款和非财政贴息创业担保贷款。

二、贴息创业担保贷款的额度和利息

     符合财政贴息申请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最高30万元贴息贷款;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400万元的财政贴息创业担保贷款,按照目前央行利率标准,借款人每万元每年需负担利息200元左右,享受财政贴息次数最高可达3次。企业申请贷款额度不得大于注册资金。

三、非贴息创业担保贷款的额度和利息

     个体工商户可申请最高30万元非贴息创业担保贷款。非贴息贷款每万元每年需负担400元左右利息,贷款次数不受限制。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400万元非贴息创业担保贷款,利率按照合作经办银行规定利率执行。企业申请贷款额度不得大于注册资金。

四、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

      申请财政贴息创业担保贷款,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申请贷款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包括信用卡消费)以外,没有其他经营性贷款;二是从事的行业属于国家规定的微利项目;三是享受过国家财政贴息创业担保贷款不超过3次的。

     如果在享受国家财政贴息政策期满后,或不符合微利项目贴息政策扶持条件,可申请非财政贴息创业担保贷款。

五、申请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个体工商户申请时,需提供的材料为:《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营业执照》(种养殖户提供场地租赁协议;在胖发祥、新田360等大型商场经营的提供联销协议)、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若夫妻双方不在同一户口本上的需提供《结婚证》(未婚的无需提供,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贷款申请表、反担保承诺书。(提示:申请时无《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可携带营业执照在常住地社区办理,电子证照就业登记状况须为个体经营。)

(二)相关人员另需分别提供的证件为:

     1.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大中专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等有关证件;

     2.复转退役军人、军转干部,需提供《退伍证》或《军官转业证书》等有关证件;

     3.具有创业能力的残疾人,需提供《残疾人证》、《残疾人优惠证》等有关证件;

     4.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需提供《贫困户精准脱贫明白卡》;

     5.农村自主创业农民,需提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证》等有关证件;

     6.网络商户、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按照相关规定提供有关证件。

(三)特殊行业申贷,还需提供如下材料:

     1.出租车和从事货运行业的申请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无营业执照需提供挂靠协议和车辆产权证明等有关材料);

    2.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需提供《执业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3.教育培训机构需提供《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4.在黄河交通大学、武陟一种等高校内的教职工和学生餐厅,需提供与校方签订的租赁协议等有关材料。

六、提供反担保材料。

     申请人可根据个人实际选择反担保人、房屋抵押、存单抵押或其他符合政策许可的反担保形式。目前使用较多的反担保形式是反担保人担保或房屋抵押担保,我市行政事业单位人员、5年内退休人员或企业在职在岗连续缴纳社保3年以上的职工都可作为反担保人(反担保人担保额度为其社保或公积金缴费基数的40倍),房屋抵押指的是有房产证的门面房或居民住房作为抵押(所抵押房产也可以不是申请人名下的;房屋抵押费用和评估费用免除,担保额度为房产评估价值的70%)。

     为减轻创业者负担,提高贷款的可获得性,我县积极采取降低贷款申请反担保门槛,申请10万元及以下创业担保贷款,只需提供一名有稳定收入的亲属或其他自然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即可(连带还款责任人需提供近6个月收入证明、征信报告和签订连带还款责任承诺书)。

 

七、小微企业申请条件

     小微企业申请条件。符合《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法人夫妻双方名下不能有其他经营性贷款(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包括信用卡消费)以外);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小微企业可按合伙创业、组织就业或个人方式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有10类: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 刑满释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 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同类型的人员,政策规定有不同的认定条件。

八、小微企业申请材料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配偶户口本、结婚证、征信报告、就业创业证(携带营业执照在常住地社区办理)等相关证件;

     2.经营项目情况材料:营业执照,公司章程,上年度12月份及申请前一个月利润表、负债表,上年度12月份审计报告,近6个月工资表,员工花名册,银行开户许可证、社会保险登记证书等法定材料;

     3.企业吸纳就业情况材料:吸纳人员的劳动合同书、工资表、社会保险缴纳相关证明等资料证明;

     4.有效的反担保证明;

     5.其它按规定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九、小微企业提供反担保材料

     申请人可根据个人实际选择反担保人、房屋抵押、存单抵押或其他符合政策许可的反担保形式。目前使用较多的反担保形式是反担保人担保或房屋抵押担保,我市行政事业单位人员、5年内退休人员或企业在职在岗连续缴纳社保、3年以上的职工都可作为反担保人,房屋抵押指的是有房产证的门面房或居民住房作为抵押(所抵押房产也可以不是申请人名下的;房屋抵押费用和评估费用免除,担保额度为房产评估价值的70%)。

免除反担保要求

     对通过全市信息集成信用等级评价系统测试,经过创业担保贷款合作经办银行全面有效、科学精准评价信用良好,夫妻双方征信记录符合相关规定的,新申请额度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免除反担保要求。

贷款额度及期限

     1.额度:根据申请对象的经营项目、经营行业、规模效益和实际资金需求等综合确定,财政贴息最高额度不超过30万元。自负利息最高额度不超过30万元。小微企业贷款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期限:自负利息的贷款不设期限。

自负利息及相关贷款利率

     在享受国家财政贴息政策期满之后,或不符合微利项目贴息政策扶持条件,可申请自负利息创业担保贷款;自负利息贷款利率由经办金融机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贷款利率上浮不超过40%范围内确定。

提醒事项

(一)申贷人员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应距离国家法定退休年龄1个月以上;反担保人员应距离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半年以上。

(二)自负利息创业担保贷款,不受商业贷款限制。

(三)申请额度30万元以上的,需提供半年以上银行流水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四)申请贷款可能被驳回或降低额度的情况:

     1.贷款人(及配偶)、反担保人存有银行不良征信记录和创业担保贷款不良记录的;

     2.贷款人隐瞒经营事实,故意弄虚作假的;

     3.创办企业实体所需资金明显小于申请额度的。

(五)创业担保贷款无需找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代办,本人亲自申请即可办理,且不收取任何费用,谨防上当受骗。